不再是廢物了,再生黃銅原料、銅原料和鑄造鋁合金原料可進口
他們不再是廢物了,2020年11月1日起,符合標準的再生黃銅原料(HS編碼7404000020)、再生銅原料(HS編碼7404000030)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HS編碼7602000020),不屬于固體廢物,按一般貨物監管、無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要求、不限定進口口岸,可自由進口!
我國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管理政策非常嚴格,進口固體廢物經檢驗檢疫,不符合國標規定的再生黃銅、再生銅、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禁止進口,已領取2020年銅廢碎料、鋁廢碎料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固體廢物進口許可的除外。
海關對進口廢物原料的國外供貨商、國內收貨人實行注冊登記制度,進口企業需取得生態環境部門批準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明;進口前,海關對裝運前現場檢驗、結果審核、證書簽發等關鍵控制點實施監督管理。
允許進口的固體廢物應當從海關總署指定的18個口岸報關進口(深圳蛇口港口岸、黃埔海關虎門港口岸等),海關嚴格執行現場開箱、掏箱規定和查驗標準,實施進口固體廢物“三個100%”(已配備集裝箱檢查設備的100%過機、沒有配備集裝箱檢查設備的100%開箱、100%過磅)查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