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關便利:10月1日起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取消標簽備案要求
近年來,國內各口岸進口預包裝食品種類和數量快速增長。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提高口岸通關效率,海關總署印發《關于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備案要求,提升進口預包裝食品的通關效率,降低企業通關成本,縮短進口預包裝食品的流轉周期。
首次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標簽不再需要備案,大大簡化了預包裝食品進口手續。進口預包裝食品到達海關監管區,向海關提交標簽原件及翻譯件、其他證明材料,關檢聯合查驗、審單,并抽樣實驗室檢驗,符合要求準予進口。
為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進口預包裝食品張貼中文標簽,恒邦報關專業團隊制作中文標簽:食品名稱、配料表、原產國、規格和凈含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及經銷商信息等,符合《食安法》及相關規定,保障順利通關。
進口商應當負責審核其進口預包裝食品的中文標簽是否符合我國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審核不合格的,不得進口。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涉嫌違反有關規定的,應當進行核實,一經確認,依法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