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理報關委托書
報關委托書是托運人委托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辦理報關等通關事宜,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的書面證明。
委托報關協議條款委托方責任委托方負責在報關企業辦結海關手續后,及時、履約支付代理報關費用,支付墊支費用,以及因委托方責任產生的滯報金、滯納金和海關等執法單位依法處以的各種罰款。
一、委托報關協議通用條款
1.委托方責任,委托方應及時提供報關報檢所須的全部單證,并對單證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2.委托方負責在報關企業辦結海關手續后,及時、履約支付代理報關費用,支付墊支費用,以及因委托方責任產生的滯報金、滯納金和海關等執法單位依法處以的各種罰款。
3.負責按照海關要求將貨物運抵指定場所。
4.負責與被委托方報關員一同協助海關進行查驗,回答海關的詢問,配合相關調查,并承擔產生的相關費用。
5.在被委托方無法做到報關前提取貨樣的情況下,承擔單貨相符的責任。
二、被委托方責任
1.負責解答委托方有關向海關申報的疑問。
2.負責對委托方提供的貨物情況和單證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合理審查”。
合理審查內容包括:(一)證明進出口貨物實際情況的資料,包括進出口貨物的品名、規格、用途、產地、貿易方式等;(二)有關進出口貨物的合同、發票、運輸單據、裝箱單等商業單據;(三)進出口所需的許可證件及隨附單證;(四)海關要求的加工貿易(紙質或電子數據的)及其其他進出口單證。
雙方簽訂代理報關協議后,委托單位提供完整的單證,代理報關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報關單填制規范》認真填制報關單,承擔“單單相符”的責任,在海關規定和本委托報關協議中約定的時間內報關,辦理進口報關手續,處理商檢查驗,保障貨物安全、順暢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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