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貿區內海關簡政放權促進貿易便利
上海自貿區成立后,海關總署在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國家發改委、稅務局多部門意見后,深化改革措施,編制自貿區海關行政權力和行政責任兩張清單,明確了15類、52項海關行政權力,主要職責及5項事中事后監管制度、41項窗口受理事項和11項公共服務事項。讓海關管理規則和權力運行更加公開透明,以法制化的方式鞏固創新成果。
自海關深化改革措施以來,眾多進出口貿易企業在通關享受到一定便利:
1、一站式申報查驗作業。推進口岸監管單位執法融合,進出口貨物及船舶抵港、離港的關檢一次申報。推動查驗場所、查驗隊伍、查驗比例三融合,簡化通關手續。
2、一區注冊、四區經營。區內任何一個特殊區域注冊企業,可使用同一個注冊編碼在其他三個區域開展海關業務,滿足企業一體化運作需求。
3、通過海關商品易歸類作息平臺、互聯網、企業公眾號整合歸類化驗政務公開信息,增加稅號稅率查詢、歸類、爭議解決途徑等功能,主動推送商品歸類指引,提高貿易可預知性,幫助個來便捷、高效、準確歸類和申報。
4、貨物提前進出口3個月提前申報,海關作出歸類算下裁定,實現一次裁定,全國適用,提高執法透明度和一致性,接軌國際通行的預裁定、同等適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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