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2016年這些技術裝備進口免稅
根據近年來國內裝備制造業及其配套產業的發展情況,在廣泛聽取產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及企業代表等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決定對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和規定部分條款進行修訂。現通知如下:
《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5年修訂)》(見附件1)和《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商品目錄(2015年修訂)》(見附件2)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符合規定條件的國內企業為生產本通知附件1所列裝備或產品而確有必要進口附件2所列商品,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國家支持發展核電機組、汽輪機、發電機、水力發電機組、風力發電機組等重大技術裝備,及其配套設備,納入到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支持范圍,免征關稅。此次稅收政策調整,有利于相關企業減輕負擔、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恒邦代理進出口貿易,熟悉海關政策,合理利用優惠通關條件,給企業降低進口成本,讓進出口貿易自由流通。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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