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食品為什么有中文標簽
我國是全球最大的食品消費國,世界各國進口食品出現在大家餐桌上。很多消費者認為全是英文標志的產品才是真正的原進口,其實這是一個誤區。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章---第六十六條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消費者購買進口食品時,可以看到有的是制作好標簽經過審核后張貼到商品外包裝上,有的是直接印制在外包裝上。通過中文標簽可以了解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及固型物含量、廠名、批號、日期標志等食品質量特性安全特性、食用、飲用的說明。若發現進口食品沒有張貼中文標簽,請不要購買,未經檢驗檢疫的商品無法確定其品質或安全性。
食品標簽:是指在食品包裝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裝容器上的一切附簽、吊牌、文字、圖形、符號說明。食品標簽是反映商品內資品質及相關信息的載體,它對于指導消費者、保護消費者利益、防止欺詐、規范市場有關鍵的作用。所有進口食品都必須要有標注齊全的中文標簽,才能進入中國市場銷售。
食品安全關系千家萬戶,每個國家在準許食品類商品進入其國家的時候都有著嚴格的要求。在我國,進口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在食品進口報關報檢過程中,對中文標簽審核與進口食品檢驗檢疫結合進行,不再實行預先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進口食品標簽審核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要求以及與質量有關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的,在按規定出具的檢驗證明文件中加注“標簽經審核合格”。凡是經過檢驗檢疫后進口的商品都貼有正規的中文標簽,上面會標明商品名稱、配料成分、原產國家或地區、商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經銷單位的名稱和地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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